经扬州市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邬同等29位同志具备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吴乐华等31位同志具备助理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王生院等5位同志具备工艺美术员专业技术资格。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扬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一11月27日
公示电话:0514—8793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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