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人才办,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放大名师效应,推动本土人才成长成才,形成与
省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市“英才培育计划”衔接配套的人 才培养体系,为“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市级“名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式 第四批市级“名师工作室”重点聚焦民生人才和乡土人才, 采取“分层培养、先建后奖”的模式,从各地、各部门已经运行一段时间,工作质态良好、培养潜力较大的名师工作室中申报、
遴选。 二、申报对象、名额、流程 1、申报对象。各市级“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领衔专家 1 人,指导专家 2-3 人,培育对象 5-10 人。领衔专家要突出权
威性,注重能力和业绩导向,遴选各领域有较高权威、同行公
认的专家担任;指导专家要突出开放性,可邀请行业领域知名
专家担任,也可以从高校院所、行业协会或外地专家中遴选;
培育对象要突出包容性,不局限于本部门(地区),可立足全
市范围整合培养有潜力的青年人才。 2、申报名额。市教育局围绕教育人才申报市级“名师工作 室”不超过 5 个,市卫健委围绕医疗卫生人才申报市级“名师工 作室”不超过 8 个,其他市直部门分别聚焦各自民生领域人才, 每家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不超过 2 个。各地重点围绕乡土人 才,每家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不超过 2 个。各地涉及相同
(近)行业领域、人才的,需征求相关市级主管部门意见建议,
避免重复申报。 3、申报流程。各地、各部门在已经运行一段时间,工作
质态良好、培养潜力较大的名师工作室中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申请人填写《扬州市第四批市级“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 1)和《扬州市第四批市级“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 2),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地区)审核。各地、各
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推荐。市人才办研究审
议申报对象有关情况,书面函询市级“名师工作室”组成人员信 用情况后,发文确定第四批市级“名师工作室”。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 人才办牵头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并会同市财政局审
核、分配、监督专项资金;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功
能区人才办成立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本系统本地区市级“名师工作室”的组建管理、绩效考核等。市 级“名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应在办公场所、资源配备、工作时间、
团队组建等方面给予支持。办公地点原则上设在领衔专家所在
单位。 2、突出师徒传承。充分发挥“名师”带徒作用,定期开展
专项课题研究和学习研讨、人才培训、主题论坛、心得交流等
活动,促进本土人才加快成长成才。 3、强化督查考核。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 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共 3 年。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内容 包括市级“名师工作室”的运行质态和主管部门在管理、指导市 级“名师工作室”方面的情况。建设期满后,由各主管部门进行 全面考核,市人才办择优进行表彰。 4、给予经费扶持。建设周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个市级“名 师工作室”4 万元/年的工作经费(其中,包括给予领衔专家工
作补贴 5000 元/年),主要用于组织参加培训或进修、参加或
举办学术交流活动、获取专业资料书籍和行业信息,以及对后
继人才急缺的行业领域培育对象给予适当补助等。给予主管部
门建设和管理市级“名师工作室”10-20 万的专项工作经费补
助,市人才办考核验收后由市财政拨付。对开展科研项目取得
成果且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项目资助的市级“名师工作 室”,推行以奖代补、跟奖跟补,市财政择优给予 5-20 万元项 目资助。 四、相关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参与热情,为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营造 良好的氛围。市级“名师工作室”申报、入选情况纳入年度人才 工作考核。 2、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
把握标准和遴选条件,选好配强领衔专家和指导专家,精心挑
选培育对象,确保市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取得实效。 3、请各地、各部门于 10 月 16 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电 子稿和纸质稿(需加盖公章),具体包括:本部门(地区)“名 师工作室”组建方案、建设和管理组织架构相关文件,申报对 象入选各地、各部门“名师工作室”的证明材料,《扬州市第四 批市级“名师工作室”申报书》《扬州市第四批市级“名师工作 室”申报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名师工作室”所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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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开展培训、工作情况等等,单独装订成册)。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知识分子工作处)吴逊,
电话:87866350,邮箱:yzrcb@163.com。
附件: 关于申报遴选第四批市级“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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