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轻工行业相关单位、各市财贸轻纺工会:
江苏省轻工业行业协会、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自2018年度在全省轻工行业开展了江苏轻工“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收效良好。经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培养适应轻工业创新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继续开展2019年度江苏轻工“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轻工“大国工匠”是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技艺超群,为轻工业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的优秀职工。在全行业通过轻工“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增强工匠精神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引导广大轻工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省轻工“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省轻工业行业协会、省总工会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
三、推荐范围和条件
江苏省轻工“大国工匠”活动主要在省轻工行业企(事)业单位中开展。
被推荐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术,掌握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招、绝活,或本岗位本专业顶尖技术。具有精湛高超的职业技能;技术创新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并对促进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有重要作用。
(二)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勤奋学习、淡泊名利,服务企业、奉献社会,带动职工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积极传播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理念,在生产和科技研发一线作出重要贡献和不凡业绩。
(四)被推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全省相关技能大赛前三名;
2.获得过设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3.个人作品或技艺在全省性活动中获得奖励;
4.个人发明创造填补了轻工科技和生产空白;
5.身怀绝技、事迹突出、在行业专业上达到顶尖水平。
四、名额、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科研、设计等工作一线。本次评选将评出江苏轻工大国工匠10名,江苏轻工大国工匠提名奖10名,名额分配依据各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职工人数、主营收入、利润总额和轻工特色区域、产业集群分布等情况。具体推荐程序如下:
(一)由各市行业协会、省级专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二)经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行政及工会组织同意并公示后,报推荐单位初审。
(三)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条件,结合行业自身实际,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考虑被推荐人选的事迹,组织专家审核确定江苏轻工 “大国工匠”人选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报送材料要求
推荐人选需填写《江苏轻工“大国工匠”推荐表》一式三份,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另附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反映工匠人选工作表现;所获行业和国家奖项以及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招、绝活;自主发明、创造的技术成果;促进行业、企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的突出贡献,在行业的引领作用等。
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推荐表可登录江苏轻工网(网址:http://www.jslia.com)下载,推荐单位请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初审后的推荐材料报送至江苏轻工“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织宣传活动
1.组织江苏轻工“大国工匠”事迹报告活动,广泛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2.在相关媒体开设专版或专栏,重点宣传我省轻工“大国工匠”典型事迹,通过讲述工匠故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3. 协调各协会门户网站运用新媒体做好轻工“大国工匠”宣传工作。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进、姜燕
联系电话:025-83170045、025-86823125
传真:025-86823125 邮箱:1059125664@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81号,汇鸿国际商厦412室
监督组(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联系人:李晓斌
联系电话:18951006389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2号
附件:1、江苏轻工“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2、江苏轻工“大国工匠”推荐表
江苏省轻工业行业协会 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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