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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举办江苏省首届乡土人才 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扬州工美协会                         时间:2017/8/22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委员会、文化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定于今年10月中旬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以“技能·匠心·传承·创新·富民”为主题,举办江苏省首届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大赛期间,同时举办乡土人才技艺技能经典作品展、传统技艺技能展演、高峰论坛、“技能中国行·走进江苏”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首届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

乡土人才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江苏“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李强书记指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既要有站在学术前沿、掌握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标志性领军型人才,也要有掌握绝技绝活的能工巧匠、拥有独门手艺的乡土人才。现在有许多‘土专家’、‘田秀才’,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都身怀绝技绝活,往往是传承技艺的巧匠、带领致富的能人。要建立乡土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让乡土人才“香”起来。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649号)、《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苏发【2017】3)、《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苏政办发〔201741)等文件,对积极发掘和培养各领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乡土人才,加强乡土人才技能培训和技艺传承,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定期举办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举办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对于弘扬经典技艺传承创新和精益求精工匠精神,推动传统产业发展,推进富民增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李强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乡土人才工作、办好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二、大赛总体安排

(一)竞赛项目。首届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设现场竞赛和作品参赛两个类别,共计20个项目。现场竞赛设紫砂陶制作、木雕、核雕、彩扎(风筝、灯彩)、剪(刻)纸、面(泥)塑、农民画、木工、瓦工、缝纫、美发、美容、金银细作、玉雕、水晶雕刻、盆景制作16个项目,作品参赛设刺绣、印染、明式家具制作、漆器制作4个项目。

(二)时间安排。大赛分为初赛、省级预选赛、全省决赛三个阶段。初赛阶段,8月底完成,由各设区市在辖区范围内组织。省级预选赛,9月底完成,由大赛组委会委托南京、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省住建厅等有关地区(部门)组织。全省决赛,10月10日至11日,在南京河西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其中刺绣、水晶雕刻、盆景制作项目分别在苏州市、连云港东海县和南通如皋市先行举行决赛,玉雕、漆器制作项目在扬州市先行举行决赛,印染、明式家具项目在南通市先行举行决赛。各阶段比赛的参赛名额详见大赛组织实施方案。

(三)参赛对象。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年龄在1860周岁,技艺技能达到一定水平,在本省实际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人员不能报名参赛。

(四)组织机构。本届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文化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共同主办,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协办。

(五)竞赛标准。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我省民间传统技艺技能特点进行各项目竞赛标准制定和竞赛命题工作,适时发布竞赛技术文件。采取参赛选手所在的设区市推荐和组委会遴选方式确定相应项目裁判,组成各项目裁判组。

(六)大赛奖励。大赛各项目决赛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对决赛各项目获奖选手授予“江苏传统技艺技能大师”荣誉称号,破格晋升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对获得决赛各项目一等奖的选手颁发冠军奖杯,直接参评“江苏工匠”。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对决赛各项目获奖选手分别授予相应荣誉。同时,对总决赛成绩优秀选手所在单位、作品参展推荐单位分别给予相应表彰。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重视加强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设立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大赛及相关活动筹备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承担的相关竞赛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设区市和承担预决赛任务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统筹做好竞赛各项工作。承担预决赛任务的地区、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各地组织、人社及经信、公安、财政、文化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大赛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省级及地方专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各类合法专业社会团体参与协办大赛相关活动。

(二)切实做好参赛组织发动和报名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发动,责任到人,深入一线,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乡土技艺技能人才情况,做好分类登记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动员广大从业人员踊跃参赛,提高大赛的参与度。同时要引导组织最优秀的乡土人才报名参赛,提高竞赛的层次与质量,真正做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不断提高乡土人才队伍的技艺技能水平。

(三)认真细致做好大赛技术相关工作。各大赛承办地和部门要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组织专家认真研读大赛技术文件,按照要求准备竞赛场地、设施、设备,规范技术要求。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理念,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大赛各项目地区初赛、省级预选赛和分赛场决赛及选手集训工作,及时上报技术工作方案。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专家、评委、裁判队伍建设,并积极推荐品德高尚、技能技艺水平高的专家参与省决赛各项技术工作。大赛所有赛事活动的技术工作方案、评委、裁判队伍均由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定。

(四)着力做好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征集工作。本届大赛专门设立乡土人才技艺技能经典作品展,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展演,全面展示我省乡土技能人才风采和传统技艺技能丰硕成果。大赛优秀作品展示,主要从省内世界级非遗、国家级非遗、省级非遗、市级非遗以及本地绝技绝活的大师级作品中进行遴选推荐,原则要求每一项目作品要代表该领域最高成就,每位大师的推荐作品以3件为限。大赛展演项目,主要从能代表我省传统技艺技能水平,又具有一定现场表演效果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参加技能展演的大师要求身体健康、技艺精湛、知名度较高。大赛文化艺术表演项目,主要从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各地文化艺术表演项目中遴选产生,参演人员必须有知名大师领衔。入选展示展演作品和参演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五)努力营造大赛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举办本届大赛为契机,精心策划宣传活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乡土人才、培养乡土人才的政策举措;宣传我省乡土人才在弘扬传承经典技艺、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宣传本届竞赛各项活动,及时报道大赛盛况、优秀选手成长经历和社会反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重视支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全力保障大赛正常顺利安全进行。探索创新办赛模式,积极争取社会赞助,多渠道、多形式拓宽大赛经费来源。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总冠名、单项冠名等赞助方式参与办赛,大赛组委会给予相应的权益回报。各地选拔选手费用和省级预选赛费用由承办地区自筹解决。提前决赛项目由承办地区予以支持,省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各预选赛和在各地先行举行的决赛均可由各地、各部门通过赞助方式进行冠名。要树立勤俭办赛、廉政办赛理念,强化经费预算和审计工作,社会赞助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大赛中的一切不良行为。要周密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强化安全意识,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建立防控措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设备设施、作品展示、人员表演、参观观摩安全,确保大赛正常开展、顺利安全。

各地大赛工作实施方案和各设区市参加省级预选赛选手名单分别于825日前、95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各征集展示作品、展演项目和人员按要求另行上报。

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张鲲 联系电话:025-83271721(传真)  15850504488

    QQ1257033282  邮箱:1257033282@qq.com

 

附件:1.江苏省首届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组织实施方案

2.江苏省首届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总工会

 

 

 

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81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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